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0-0317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0〕161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了《温州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导则(试行)》,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