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产业集聚区)住建局、财政局,鹿城房产管理中心:
现将《温州市区公交、环卫一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实施。
附件:温州市区公交、环卫一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