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698T/2025-1010423666 |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5年温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温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温州市建设施工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建安办〔2025〕5号)工作部署,决定在我市住建系统组织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温州市建设施工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领,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推动安全生产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持续排查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三、活动时间
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宣贯活动。
1.强化理论学习。各地、各企业要深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集中宣讲、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活动,鼓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主题通过署名文章、电视访谈、讲课等多种形式带头学习宣传安全生产,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履职尽责法治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管控能力。
2.培育安全文化。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指导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专题学习、应急救援应知应会等安全宣贯工作,确保准确认定、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结合实际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现场观摩会等活动,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员工观看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和科普视频等学习资料,厚植安全发展理念,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3.推进安全教育。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宣传引导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部积极应用省建设厅搭建“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科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安全科普平台,暂用网址:kp.jxzgw.cn,也可通过百度搜索进入页面),将专业性、趣味性的安全科普视频纳入施工现场“小视频、小喇叭、小展板、小讲台”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内容和三级教育、安全晨会、民工学校的必学内容,实现更精准的宣传、更有效的教育,浸润式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严抓责任落实,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活动。
1.压紧压实各级责任。落实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首要责任,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各监督人员要强化安全隐患源头管控,充分应用“浙里建质量安全监督模块”,确保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着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大中高风险项目隐患排查力度。有效落实“3030”闭环机制,属地主管部门对督办工地隐患整改情况要进行全过程跟踪,确保隐患闭环销号落实到位。
2.推进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管理。各地、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安全员刷脸上岗巡视要求,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库管理及扫码上岗制度,推进特种工基础信息、证书类别、证书有效期、在职情况等信息录入系统信息化分析管控,要求特种工岗前扫码,记录人员作业时间及频次,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特种工上岗情况,严厉打击持无效证书、过期证书等人员开展施工作业。同时,各地、各企业要积极运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落实特种证书“逢查必验”制度,对无证上岗行为要重拳打击,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起重机械维保管理。各地、各企业要深入工地一线,重点排查起重机械使用维保开展情况。积极落实起重机械的使用维保、技术档案登记、现场核验及信息化管理,推行企业维保工作维保分级、项目三色差异化管理、维保费用单列单支、独立使用新模式,确保设备维保资金有效投入,保障维保质量。落实维保人员扫码上岗,检查维保人员固定维保点打卡情况以及维保时长,保障维保工作真实有效性。强化设备使用维保信息化分析研判,严厉打击套牌翻新机流入工地,做到应拆尽拆、应罚尽罚。
4.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起重机械伤害“三防”专项整治、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专项整治等各项行动,结合梅汛期安全施工特点,全面排查整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各地、各企业要落实“三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重点巡查从业人员劳保安全用品规范佩戴,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严密、吊装作业持证上岗施工规范等环节。严把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关,落实好有限空间“先通风、后检测、再施工”以及有限空间警示防护。组织开展动火作业审批、保温材料分类规范存放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施工规范安全。加强危大工程方案论证及事前事中安全管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参加专家论证会,重点关注高风险超危大项目施工安全,要提高监管频次,提升隐患排查质量。
5.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浙安委〔2025〕7号)文件要求,指导督促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在6月25日前建立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要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明确奖励标准,保障奖励支出,确保专款专用;灵活采用微信小程序、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受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并做好全员公示;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鼓励引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及时报告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提升项目部重大隐患“知晓-查找-整改”全流程管理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水平。
6.推进城乡危旧房除险保安。按照存量危房、老旧房屋、一般房屋等分类别落实不同巡查频次的安全巡查工作,时刻关注房屋安全状态;聚焦防汛期、台汛期等关键节点,对低洼易涝区、失修失养房屋开展专项排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行“发现即管控”要求,对动态新增危房实施“一房一策”整治,落实腾空防控与工程治理双同步;同时加快推进在册存量危房实质性解危,坚决守牢房屋安全底线。
(三)提升全民素养,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系列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重点突出风险辨析、隐患排查常识和逃生自救应知应会等教育内容,精心策划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教育宣传、网络直播、应急演练等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知识储备。
2.启动“送教进工地”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住建局将联动温州市建筑产教融合促进会开展“送教进工地”专项活动,由行业专家团深入工地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技能进而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通过观看安全警示视频、理论讲解、实操演练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一线工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分岗定制化培训模式,构建“全员懂安全、全员守规范”的安全生产环境。各企业、各项目要积极组织人员参与,让每一位工人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提升安全意识,进而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3.组织工地应急实战演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梅雨汛期施工特点,聚焦汛期、台风、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逃生情景模拟,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提高建筑工人突发事件避险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全面认识到自救互救方法和逃生路径在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
4.召开工地安全生产观摩会。持续提升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观摩会,提供企业相互学习沟通借鉴平台,有效推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推动企业自发学习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全市建筑业发展平稳向好。
5.强化媒体宣传。各地、各企业要主动邀请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报纸、网站、交流软件等多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多角度挖掘提炼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亮点经验,持续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合理审慎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以案普法”营造浓厚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鼓励社会公众发挥“吹哨人”作用,适时曝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案例。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转化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的工作实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方法,切实做好典型做法、特色活动、媒体报道等动态信息报送工作;于6月25日下班前按照行业领域报送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和《2025年温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至市住建局相应行业领域联络员。
联系人:陈星环,联系电话:88824595(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林捷克,联系电话:89997010(城乡房屋安全领域)。
附件:2025年温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5年温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
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工作项 | 主要内容 | 行业领域 | 单位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 | (次) |
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活动 | (次) | ||
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现场观摩会等活动 | (次) |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和科普视频等学习资料 | (次) | ||
做好安全科普平台上线推广应用 | 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是否组织相关企业学习使用安全科普平台 | 房屋市政工程 | (次) |
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专项行动 | 制作或推广“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科普类新媒体产品 |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 | (份) |
深化推进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起重机械伤害专项行动 | 房屋市政工程 | (个) | |
发现隐患 | (个) | ||
整改隐患 | (个) | ||
深化推进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隐患 | 城市运行 | (个) | |
整改隐患 | (个) | ||
检查城市桥梁 | (座) | ||
发现隐患 | (个) | ||
整改隐患 | (个) | ||
排查城镇房屋 | 城镇房屋安全 | (幢/栋) | |
发现隐患 | (个) | ||
整改隐患 | (个) | ||
排查农村房屋 | 农村房屋安全 | (栋) | |
发现隐患 | (个) | ||
整改隐患 | (个) | ||
建立健全房屋市政工程和城市运行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 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已部署相关工作 | 房屋市政工程、城市运行 | 是/否 |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房屋市政工程 | (个) | ||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燃气经营企业(个) | (家) | ||
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教育宣传、网络直播、应急演练等活动 |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 | 次 |
发动物业单位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 城镇房屋安全 | 次 | |
发动乡镇(街道)和村“两委”、社区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常识宣传 | 城镇房屋安全、农村房屋安全 | 次 | |
媒体宣传安全生产亮点经验 |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 | 次 | |
曝光安全隐患和事故案例 |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