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698T/2026-1010480776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合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07家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发现存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向合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于2026年3月27日前完成整改。
企业所属地建设局通过邮寄、现场等方式向合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拒不配合,造成《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
合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可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或申辩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龙湾区住建局0577-86966707;海经区住建局0577-88078452;瑞安市住建局0577-65890127.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