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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6-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住建局
公告【温州市西向排洪瓯海段工程项目(一期)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返还】
发布日期:2026-09-02 11:09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西向排洪瓯海段工程项目(一期)被拆迁人:

拆迁人原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总指挥部于2007年领取拆许字(2007)第1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温州市西向排洪瓯海段工程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根据拆迁人报告,该拆迁项目实际拆除8户,已全部完成补偿安置。现拆迁人申请返还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专项监管资金43万元。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温州市西向排洪瓯海段工程项目(一期)被拆迁人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予以返还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专项监管资金43万元,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0577-8997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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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