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698T/2026-1010667844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9-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西向排洪瓯海段工程项目(一期)被拆迁人:
拆迁人原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总指挥部于2007年领取拆许字(2007)第1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温州市西向排洪瓯海段工程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根据拆迁人报告,该拆迁项目实际拆除8户,已全部完成补偿安置。现拆迁人申请返还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专项监管资金43万元。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温州市西向排洪瓯海段工程项目(一期)被拆迁人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予以返还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专项监管资金43万元,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0577-89975585
温州市城市更新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