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698T/2026-1010550225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2025〕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处置工作管理,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投诉者和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温住建发〔2020〕153号)同时废止。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2025〕16号).pdf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