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698T/2026-1010635434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管,规范检测行为,提升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57号令)、《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管理的通知(试行)》(温住建发〔2023〕43号)等文件要求,6月下旬,我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资料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内容为建设工程基桩静载试验的相关检测活动,依托我市检测信息系统,抽取了35家检测机构出具的35份相关检测报告。检查内容为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影像和检测操作等事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检查情况看,检测过程影像资料记录质量和行为溯源性有较大提高,但在影像资料记录细节和检测行为质量管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共下发整改通知单35份、执法建议书4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检测过程影像资料记录细节落实不到位。部分检测机构检测未严格落实我局前期专项检查结果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检前检后举牌方式不规范;检测数量与部位现场未确认;视频未同步记录现场声音;近视角未先记录堆载、千斤顶和基准安装过程,检测时视频未同时记录静载仪、油泵、中继器(前端机)和举牌板,每级稳定后未立即将数值记录于举牌板上并清晰展示;远视频未体现检测现场全貌等。
2、检测过程质量管控不严密。个别检测机构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规范开展检测活动,提供的视频无法溯源检测全过程或未规范记录检测数据;检测基准装置设置不到位;未合理配置检测人员协同检测。
3、检测报告编制不严谨。个别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上注册人员未签名或未盖注册章;现场关键设备未全部体现在检测报告中。
三、处理意见
1、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下发执法建议书,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存在其他问题的检测机构予以整改处理。
2、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对检测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落实制度,严格对照我局前期专项检查结果通知中相关要求及现行检测规范标准,组织检测人员开展检测过程视频模拟拍摄训练,切实提升检测影像资料的记录质量。
2、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应持续加强对各检测机构的指导与督促,推动《规范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管理的承诺书》《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记录细化要求》落实,并总结成效。依托本次专项检查契机,组织开展基桩静载试验等各类专项检测项目影像记录和技术能力的指导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和指导检测机构落实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非必要时采用抽查企业提交影像等相关资料的方式,必要时可开展实地核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工程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管理。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