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的规定,市人才办、市住建局对2026年12月份的申请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的人才资格条件进行了联合审核,拟李柔璇2人为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条件符合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6年 1 月19日至2026年 1 月23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温州市委人才办:88961172,温州市住建局:89987291。 附件:温州市市本级2026年1月份符合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2026年1月符合温州市市本级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
| 序号 | 申请人 姓名 | 申请单位(全称) | 人才层次类别 | 补贴类型 | 补贴金额 | 备注 | 1 | 李柔璇 | 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全日制本科生 | 租房补贴 | 600 | 单位变更 | 2 | 张晓洁 | 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全日制本科生 | 租房补贴 | 600 | 单位变更 |
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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