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的规定,市人才办、市住建局对2025年12月份单位变更的人才资格条件进行了联合审核,拟夏颖颖等1人为资格变更条件符合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5年 12 月3日至2025年 12 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温州市委人才办:88961172,温州市住建局:89987291。 附件:温州市市本级2025年12月份符合人才资格变更人员名单的公示 | 2025年12月符合温州市市本级人才租房补贴资格变更人员公示名单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申请单位名称 | 人才资格类别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 1 | 夏颖颖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其他E类人才 | 1200元/月 | 资格变更 |
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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