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5-0015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数字化改革和“互联网+监管”要求,以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设“全链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我局组织开发应用工程建设“全链管”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全链管”),先后开发上线了“智慧工地”桩基工程信息化管理、“智慧工地”主体工程信息化管理、消防验收数字化管理、小微工程消防报备抽查等系统,经过广泛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助力推进智能建造和数字化管理水平,我局升级迭代“全链管”系统,增加了功能模块,经过上线试运行和修改完善,为确保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将升级迭代后的系统迁移到温州市信创云,已具备全面推广应用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做好系统切换
(一)工程项目切换系统。信创云的“全链管”平台及相应微信小程序均已经启用,登录网址见附件。2025年8月20日后,新开工工程项目均在信创云的“全链管”平台登记应用。之前外网部署的“全链管”平台(又名“智建之家”)上已登记的项目可继续应用原平台进行施工管理;在当前分部工程完成验收后,建设主体单位可迁移到信创“全链管”平台进行后续分部工程的施工管理,届时可联系软件技术单位提供支持,将“智建之家”内工程数据和资料迁移到信创云。
(二)账号注册登录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初次使用信创云“全链管”平台时,先到单位登录界面进行单位账号注册,单位账号为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全称,注册成功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可以通过单位账号设立具体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账号。工程项目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本人账号设立具体工程施工、监理等管理人员账号,个人账号设立后可以进行登录和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平台自行下载)。各单位、个人应自行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不得委托外人使用。各单位、个人账号登录系统后所作操作和录入数据、资料,将作为工程监管和验收依据。
二、深化系统应用优化监管服务模式
各建设主体单位深化应用“全链管”平台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管理,提升精细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降低企业成本。各级住建部门全面依托“全链管”平台开展监管和服务,提升效能。
(一)工程数据全面采集。施工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同步、全面录入工程数据,包括项目信息、施工计划、桩机使用、工序操作、建材收货和报验、检测管理、验收等数据。监理单位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各类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其中,进场建筑材料产品的收货、报验、使用、检测各环节数据均应同步录入,检测报告一般由系统从第三方检测平台导入,不能导入的数据由施工单位录入。
(二)风险隐患整改闭环。系统自动校验生成的工程项目风险隐患预警信息,风险等级视情形分为轻微、中等、严重。施工单位应按不同等级对应的流程,及时开展整改。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中等风险整改信息。属地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应及时审核严重风险整改信息。
(三)工程质量验收数字化。以“全链管”平台为支撑,逐步推进建设各阶段中间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数字化,验收资料无纸化。在实体工程完工,且相关工程数据和资料全面录入“全链管”平台并按系统流程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生成电子施工质量报告和全套报验资料,作为验收依据。目前,桩基、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数字化功能模块经试运行和修改完善后已成熟,各地应全面推广应用。上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通过“全链管”平台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电子施工质量报告及全套验收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通过系统及时进行审核,审核资料完备性时应以系统内置验收资料模板清单目录为准,其他资料由施工单位在现场保存备查,原则上不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审核。质量监督机构在对工程实体进行现场检查后,方可视情况查阅所检查点位的检验批验收记录及实测实量记录等其他资料,检查记录和所抽查资料可再补充上传系统。
(四)工程消防验收数字化。各地工程消防验收机构要进一步深化应用消防验收管理系统,以系统为依托加强管理,确保消防验收及建设过程提前指导工作规范高效,流程留痕可溯,档案在线保存。在建设过程中,应依托消防产品材料管理系统,对进场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进行监管,并协同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择机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抽查,保障工程消防安全。
(五)建设过程指导服务。各地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工程消防验收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日常巡查和指导服务工作中,应督促指导各方建设主体做好“全链管”系统应用工作。重点指导施工单位及其他建设主体应用质量验收数字化、消防验收数字化等方面工作,保障全面、及时采集支撑验收数字化所需的数据资料;建材数据采集方面,重点指导做好消防产品和有燃烧性能要求的保温材料、装饰装修等材料,以及包括防水、砌体等在内涉及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建材数据采集工作。
各地住建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消防验收机构、建筑主体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住建局或软件开发单位反馈。
联系人:市建设工程质安管理总站,联系电话: 0577-89987013,电子邮箱:154154979@qq.com。
软件技术单位:温州开晨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88916307、0577-88937867,QQ群: 615646064,邮箱:kckj202222@163.com。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