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5-00018 | ||
组配分类 | 统计信息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目标,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住建领域法治建设水平,为温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强化。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了市级及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审查文件54个,提出废止意见12条,失效意见4条,修改意见3条,及时制发了《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立法”、《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17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工作。将合法性审查贯穿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审慎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全年累计审查文件、合同、协议、信息公开答复等210余件。开展局网站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面清理维护,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事项规范化管理。深化《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规定》,深度配合参与长三角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排查等多个公平竞争专项活动,不断优化公平竞争审查环境。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协同推进涉企执法“1020”专项工作、“破执法梗阻·优法治服务”专项行动和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等,构筑全面立体的执法规范性具体框架。全面梳理涉企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调整形成《温州市住建局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轻微违法行为的细化裁量基准进一步优化。起草《温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进一步厘清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职责边界。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移交事项梳理,聚焦工程质量、“两金”收缴及征地拆迁评估活动规范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整治,优化处罚立案移送,提高执法质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执法人员扩容提质专项活动,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执法相关人员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执法一体化改革纵深推进。对接省建设厅及市综合执法部门,协调检查、处罚事项的认领、清理及具体实施的纠纷解决,指导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如“亮码检查”等大综合执法具体改革任务落实。持续优化完善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监管一件事省市事项认领及检查事项覆盖,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强化跨部门双随机检查,按照年度计划有序推进行政检查事项开展。全年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双随机事项覆盖率、到期任务完成率、投诉举报处置率均为100%。搭建与省建设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交流机制,积极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攻坚突出问题调查研究,逐步形成实施—调研—反馈—优化—实施的良性执法质效提升闭环,保障执法改革攻坚进一步深化。
(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显著提升。积极推进市域层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督促龙湾区深入推进“总对总”试点改革,已制发实施方案、建立区联调委、成立城乡建设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工作初见成效。继续深化红色调解工作制度,依托市物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物业服务纠纷30余件。聚焦当前房地产领域风险,指导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共享法庭、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市房协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有效推进物业及房地产领域矛盾化解。高度关注诉讼及纠纷处置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频发领域,强化提前介入和纠错案件集中复盘,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与管辖法院及复议审理机构的沟通对接,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能动作用,切实增强对风险案件的前瞻性和掌控度,推进矛盾纠纷全周期“去险”管理。全年处理收行政诉讼案件39件,复议案件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率100%,处理司法建议书、协办司法协查11件,“三书一函”整改回复率均为100%。增加公职律师力量储备,新发展公职律师3名,按期完成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矛调队伍建设切实增强。
(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按要求推进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组织了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等为主题的多场法治专题学习。制定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个性化清单,布置落实年度重点普法任务,积极组织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视频培训,全面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度参与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积极推动温州物业“云表决”的法治建设“最佳实践”项目的培育创建,普法学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深度融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法治建设规划。亲自牵头局法治建设总体安排,细化分解具体任务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突出矛盾和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工作推进,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保障法治建设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力度。
(二)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质效。组织执法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会商,积极推进与司法、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及时推动执法规范性各项制度落地。聚焦市政、房管、工程质量等关键领域执法效能提升,牵头解决建设工程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房屋征迁领域法律风险防控等重大问题,扎牢规范执法闭环。
(三)聚焦学习提升,带头学法尊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地位,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扩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学法规定动作高质量完成。在工作中着重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住建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年度个性化普法工作圆满完成,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措施
过去一年来,我局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强化审查及其他专项活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些实效。但对标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城市建设快速更新发展的新情况,仍有不少差距,也存在许多亟待补强的短板和亟需面对的新挑战。如在解决具体业务问题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及结合还需加强,又如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案件还存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下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努力推进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质效。紧扣流转节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合同及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严控法律风险。着重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的互通互联,特别要发挥法治审查在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的监督、协同、推进的综合效应,通过事先审查、事中监测、事后复盘,为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着力提升行政行为质量。突出强化应诉能力和投诉处理效能,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切实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积极推动法治建设相关改革工作,重点加强在法治增值化服务改革、“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执法规范性提升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的有益探索,继续保持深度推进的良好态势,定期开展专项调研,着重提升各项改革的覆盖面、穿透力和实效性,努力打造具有住建标识的法治改革成果。
(三)持续强化清淤化难水平。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住建领域矛盾调解机制完善和调解组织的建强,扎实开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涉稳“周研判”制度,持续关注房产物业、工程质量、房屋征迁等突出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住建领域和谐稳定大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5日
(联系人:陈甲,联系电话:0577-8998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