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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之窗丨智能化秒办事项——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核准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08 09:16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一、办事流程

信息入库:企业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等数据信息入库。

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录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直接登录)→选择属地“温州市”→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市住建局”→选择建筑业企业资质市级认定(核准)→选择“在线办理”→选择在线填表→确认无误并签章后点击提交。

二、注意事项

1.该事项为智能化秒办事项,办件无需人工审核,办件信息均为共享提取,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秒办,立即生成办件结果。

2.当进入待签章流程时,请及时联系企业法人数字证书管理员进行签章,须确认签章完成后才能提交办件。办件核准通过后,企业可在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我的证照”或“其他证照”栏下载打印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