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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关于印发党建引领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现社办发〔2023〕1 号)要求,我局起草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草案)》等9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565289276@qq.com。
二、电话传真:0577-89987108。
三、纸质信函: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82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草案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日。
附件:
附件4《温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指引(草案)》及说明.docx
附件8《温州市住宅小区物业费计价规则(草案)》及说明.doc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