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的规定,市人才办、市住建局对2024年3月份的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以及单位、资格变更的人才资格条件进行了联合审核,拟 张潇伊 1人为符合人才购房补贴资格人员, 吴志坚 1人为租房补贴单位及资格变更条件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 4 月25日至2024年 4 月 30 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温州市委人才办:88961172,温州市住建局:89987291。 附件:2024年4月符合温州市市本级人才住房补贴资格条件人员的公示名单 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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