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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学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 〔2019〕 22号) 和《关于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建院〔202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温州建校2024年度温州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生成的、现仍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人员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
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继续教育要求及内容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大纲》为依据,选取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学习内容。
三、继续教育途径及合格标准
继续教育采用多种方式,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既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专项培训,也可参加当地有关备案培训机构利用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应与职业培训平台一致)组织的线上专项培训。同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在2024年度参加企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未备案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上专项继续教育不得登记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参加指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符合2024年度继续教育条件的持证人员需向当地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提供当年度完成不少于32学时(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清单及证明,由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统一审核认定后,即可视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合格。
四、线上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流程
(一)企业注册
1.打开报名平台网址zhejiang.zhujianpeixun.com,点击注册(已在职业培训环节注册审核过的,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报名)。
2.按要求填写及上传注册资料,提交管理部门审核。
3.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报名。
(二)继续教育报名
企业注册审核成功后,登录报名平台,通过继续教育报名模块组织继续教育报名培训。
1.报名管理模块:查看培训机构信息,选择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打开【继续教育报名】模块,开始报名。报名操作方法参考附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操作流程-企业篇)。
2.报名成功后,学员登录浙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网络平台http://zj.zhujianpeixun.com开始学习。报名操作方法参考附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操作流程-学员篇)。
3、收费标准:192元/证。(持有多本证书人员须按照不同专业岗位需求参加相对应的继续教育,按照参加需延期继续教育的岗位证书数量收费)
五、继续教育报名及证书登记办理材料
1、选择培训机构为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不需提交证明材料),个人获取的学时由线上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旧证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选择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用人企业或培训机构(建设类高中职院校、技工学校、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的温州市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登记工作由温州建校负责统一办理。属地企业需提交相关材料到温州建校现场办理。未经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不予学时认定。
提交材料包括: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个人学时清单及证明、电子合格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纸质、电子文本(excel格式)各1份。
六、继续教育报名及证书登记办理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用人企业负责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学时。
2、11月1日—12月15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温州市住建局委托,温州建校负责对企业提交的岗位证书登记办理材料审核把关,并通过“浙江省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证书登记系统”完成证书登记工作。通过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组织的线上专项培训,可简化学时认定程序(不需提交证明材料),直接在报名平台(zhejiang.zhujianpeixun.com)线上完成学时认定及上传。
七、其他事项
( 一)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学时认定工作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指导下,由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各设区市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学时认定 工作由当地建委(建设局) 牵头负责落实。
(二)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用人单位负责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所在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保障,建立现 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档案,自觉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 督检查,确保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和登记。
(三)对备案培训机构为取得不正当利益与中介发生事实上
的合作,扰乱培训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 直接取消备案资格,并纳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 向社会公布。
(四) 对企业存在有弄虚作假或将 企业报名端口提供中介使用的行为,将暂停企业报名资格,并纳 入不良诚信纪录,同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 五)各备案培训机构和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应确保学员 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对培训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浙 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处理。
(六)按建设部有关要求,现继续教育周期以发证日期为准. 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由自然年周期变更为发证日期周期。对持有多本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允许其公共基础知识课程学习一次即 可,专业知识课程仍按岗位分专业学习.新取证的,在取得证书次年起开始继续教育(如: 2021年2 月 1 日经考试新取证的 , 继续教育开始的周期是2022年2 月2 日至2023年2 月 1 日)建议持证人员关注微信公众号"住建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并 绑定个人信息,准确掌握个人证书有效期及继续教育周期信息。
(七) 根据建设部人事司建人才函〔2019〕 22号文件规定,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 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 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 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
(八) 已参与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的学员,证书信息需勘 误的人员,依据线上勘误流程操作办理.有个别修改姓名信息的 特殊情况,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勘误.具体流程: 由 施工企业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 业培训报名系统"提交信息勘误申请,并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勘误申请表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电 子合格证书扫描件;如需勘误证书照片的还要提供符合平台要求 格式的电子照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88312804
联系地址:温州建校培训大厅(鹿城区上陡门前庄路179号综合楼204室)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操作流程【浙江-企业篇】.docx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操作流程【浙江-学员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