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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4-0002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4-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6 16:29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265号)文件精神,健全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工程质量知情权,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现就开展2024年度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2024年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活动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活动的牵头组织和监督指导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动态跟踪,确保社会监督活动落到实处。各地实施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工作情况纳入2024年度质量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内容。

二、深化监督内容,健全统计制度

2024年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工作在聚焦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的基础上,还应对住宅室内空气质量、住宅水质质量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检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桩基工程施工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地下室、卫生间、屋面防水工程施工等关键部位开展监督。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月20日前组织编制并报送本辖区2024年度社会监督活动年度计划表(附件1)。根据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统计制度,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于每季度月末3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附件2)。市住建局每季度将对各地实施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工作情况开展一轮督导检查,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

三、统筹推进实施,提升监督成效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结合本地实际,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及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按《关于开展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26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与业主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将质量隐患消除在施工阶段,提前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提高业主满意度,降低交付后投诉率。各地要牵头组织社会监督员、行业专家开展市民监督团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可结合有关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开展,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的群众视角与专家优势相结合,为住宅工程把脉问诊,排查化解隐患问题,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度与深度,助力住宅工程提质增效。各地可以聘任本辖区社会监督员,也可从“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中抽取,原则上各地组织活动时优先抽取本辖区的社会监督员。

四、强化监督指导,健全闭环机制

各地要加强跟踪监督指导,实时掌握本辖区内住宅工程工地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指导解决项目开放日活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结合本辖区实际,将市民关注度高、信访投诉多、信用等级评价低、违法违规情形严重的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在建项目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和频率,提高问题发现率,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的公众关注度和社会认可度,构建住宅工程质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加大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

各地要把政策宣传与强化执行相结合,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活动的进展和成果,积极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促进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各地要全面梳理总结问题和经验做法,及时反馈市住建局(联系人:洪阳阳,联系电话:56579261)。

附件:

1.2024年度温州市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活动计划表.wps

2.2024年度温州市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工作季度报表.wps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