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3-00019 |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机构简称 | 温州市住建局 |
机构地址 | 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 | 网站地址 | http://zjj.wenzhou.gov.cn/ |
联系方式 | 0577-89987022 | 传真 | 0577-89987000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夏令时 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
(一)起草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 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等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 度计划,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牵头监督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 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指导住房制度改革,监督住房公积金 管理。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 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四)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的政策制定、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 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和房屋使用安全 管理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设。会同编制年度城市建设和资金计划。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 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 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六)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住房设计、建设、安全管理及危房改 造。 (七)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 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设工程招投 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 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 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 处理。指导城市建筑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九)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工程设计和建筑 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 筑项目报建审批。 (十)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物业服务业等 行业管理。负责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 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或组 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 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 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 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 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深入推 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 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