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4-0025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评价和认定程序>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我局复核发现,2023年11月15日,鸿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一起亡人事故,后经调查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违反了《通知》中的第三项第四点第二条规定,该公司主承建项目不具备2023年度第二批标准化工地申报资格。故取消该公司承建的状元街道横街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状元北单元A-15地块)和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D-03a地块建设项目等两个工程项目的2023年度第二批温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考评结果。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