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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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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1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 联系电话:0577-56579229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5128弄1号 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 2024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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