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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温州市住建系统推进“强城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1-24 09:12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1月22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温州市住建系统推进“强城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市实施“强城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无文对2023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批示精神。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叶伟琼作工作报告,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汇报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思路,7家县(市、区)住建部门作交流发言。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道友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的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为基本路径,围绕年初确定的“1241”工作目标体系,稳支柱、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努力为全市经济稳进提质作贡献、为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办实事,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房地产方面。坚持精准施策,制定出台“25条”“10条”支持政策,强化房地产风险防控,稳妥有序推进“保交楼”,全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保障方面。新增公租房实物配租1548户,发放租赁补贴41575户,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25万套,“安置提速”全年交钥匙5.17万套。

---共富单元建设方面。创成省级风貌样板区21个、省级未来社区21个,打造“一老一小”服务场景107个,新增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267个。

---城市建设方面。打造墨池坊、梧田老街等一批精品项目,完成市区重点赛事区国际化标识改造,建成瓯海大道西延三期、环山东路南延等城市道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38个,加装电梯190台。

---村镇建设方面。新启动2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新开工农污处理设施建设改造294个,建成浙南民居样板村10个,成立全省首个市级村镇建设工匠协会。

---建筑业方面。新增一级资质企业57家,承办住建部“智能建造”工作现场会和首届全国智能建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大会,建筑业总产值突破2200亿元。

---安全生产方面。率全省之先实行检测影像留存制度,推进IDI保险试点、“全链管”应用,完成自建房安全排查219.2万栋,100%实现动态解危。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编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管理办法,推进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活化利用,10个村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新建城市公园10座,鹿城区七都环岛、乐清中央绿轴2条绿道入选第七届“浙江省最美绿道”,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490万平方米。

---改革创新方面。率全国之先开展施工图二三维(BIM)联合审查,率全省之先开展物业保修金保函制度改革,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跃升全省第1,工程档案全过程归集服务改革试点成效显著。

会议强调,2024年全市住建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全市实施“强城行动”动员大会作出的部署要求,锚定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强城行动”为总牵引,以强城强核、城市更新、温暖安居、模式创新、培优扶强、除险保安、科技创新、凝心铸魂“八大行动”为支撑,推动大都市区综合能级和中心城区首位度双提升,在加快建设现代化拥江滨海花园城市中奋力谱写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是深入实施“强城强核”行动,高水平建设区域中心城市。认真落实“强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实施“六大行动”、建设“五城三园”。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引导瓯江新城重点片区建设,把瓯江新城打造成为辐射温州大都市区的现代化城市新中心和现代都市产业新高地。加强对城市设计管控,推进全域城乡风貌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加快全域协同发展,系统打造城市骨架路网和公园绿道体系,联动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

二是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完善现代化城市功能。锚定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目标,推动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融合联动,加快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改造提升桥下等闲置空间,着力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短板。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小区联动、片区统筹,探索实施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快完善法规、名录、规划、管控四大体系,形成具有温州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活化利用经验。

三是深入实施“温暖安居”行动,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公租房兜底保障,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方式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制度,全年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稳慎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强化依法征迁,加快回迁安置,全年建成1.2万套、认购1万套、交钥匙1万套。

四是深入实施“模式创新”行动,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加强房地产调控,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支持企业深耕发展。优化开发方式、融资方式、销售方式,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住宅品质提升行动,从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全周期提高住宅建设标准,探索建设“好房子”。

五是深入实施“培优扶强”行动,推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建筑业“旗舰行动”,加快培育特级资质和“专精特新”企业。探索智能建造技术在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实践,加快实现“智能建造”从试点走向市场。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开展新建建筑标准提升、绿色建造、可再生能源应用、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绿色生活5大行动。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

六是深入实施“除险保安”行动,全力护航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提升建筑工程标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案件处罚力度,推动本质安全逐步稳固。完善建筑工人全员教育培训体系,有效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再排查再整治行动,落实常态化网格巡查机制,探索建立房屋安全保险制度,有序推进农房改建“放管服”改革以及城镇老旧片区小团块有机更新,夯实房屋安全基层基础。

七是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行动,深化改革塑造发展新优势。持续推进“新城建”试点,推广施工图二三维(BIM)联合审查,加快实现民用建筑应审尽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推动“房屋码”“一码全链”、多元应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施工图分类审查,实行施工许可多合一审批和分阶段许可,扩大承诺容缺制和告知承诺制应用范围,推动涉企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升级。

八是深入实施“凝心铸魂”行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浙江、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深化“双建争先”工程,推动党建业务相融互促,大力推进“红色工地”、“红色物业”、“红色协会”创建。深入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单元”、“青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

局领导、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人、局机关中层及以上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等11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