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专题  ->  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  培训信息  ->  培训信息  ->  继续教育
 
温州建校关于2020年--2023年职称继续教育(补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6 09:22:35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各有关企业、学员: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等文件精神,对已报名职称继续教育并完成网上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期分批的继续教育考试工作,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一、分期分批进行继续教育考试安排如下:

期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场安排

考生名单

2020年--2023年

(补考笔试)

1月20日

(周六)

上午9:00-10:00

温州建校

教学楼2楼

2020--2023年补考名单.xls

 

 

二、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为2023年度最后一场考试,补考年份为2020年--2023年考试采用笔试纸考的方式进行(需自带黑色水笔和身份证,所有已经完成课程却尚未考试的学员均可按时自主前往参加考试,复习题库已上传温州建校网http://zjj.wenzhou.gov.cn/art/2021/3/22/art_1364639_58923421.html下载,请学员自行下载后进行考试准备。

 

三、咨询电话:88336074陆老师     88315822符老师

    

 

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1月16日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