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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建局
2023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3-08-10 16:06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上半年我市在监工程项目总数2886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202个,建筑面积11056.57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684个,工程总造价289.24亿元。2023年上半年新受理监督工程619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84个,建筑面积1688.54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35个,工程总造价78.17亿元。2023年上半年竣工验收工程440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73个,建筑面积1491.75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67个,工程总造价35.06亿元。 

二、工程质量分析评价

全市工程质量管理机构上半年累计组织开展日常检查6380次,专项检查122次,签发整改通知书2666份,签发暂时停工通知书165份,实施一般行政处罚21起,其中处罚单位16家次,处罚个人10人次。实施信用惩戒106起,处罚单位97家,处罚个人15人次。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4起。全市上半年累计受理质量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在渗漏、装饰装修质量、使用功能方面(占比64.2%),绝大部分已得到处理。

房建工程主要材料抽测不合格8起,地基承载力不合格1起,桩基完整性检测不合格9起,主体结构抽测中混凝土实体强度不合格453个构件,占比5.26%,钢筋保护层不合格274个构件,占比6.01%。市政工程原材料及构配件抽测不合格17起,实体质量抽测中路基路面不合格11个,占比0.92%,混凝土实体强度不合格2个,占比2.35%,钢筋保护层不合格7个,占比10.14%。全市共有在建住宅工程592个(标段),建筑面积4902.38万㎡。已开展住宅项目专项整治284个,面积2631.47万㎡;已进行分户验收项目114个,共54490户。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印发《2023年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7号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监督执法“铁锤”行动,督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有效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管理的通知(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提质创优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行为,推动我市建筑业提质增效。印发《关于明确温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考核工作流程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优质结构考核流程,推进工程创优创杯工作,上半年已完成62个工程的优质结构考核工作,质量创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建设工程主体质量总体平稳可控。

三、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情况

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工程建设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未批先建的情况仍然存在,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

(二)部分全装修住宅工程设计不合理。主要是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考虑不周全、人性化考虑不足等,存在影响业主使用功能的情况。如个别项目的卫生间门口及淋浴间平开门尺寸设计过窄,特别是与卫生洁具碰撞直接影响使用;空调、空气源热水器排布重叠,散热达不到正常运行工况要求,空调外机安装影响窗户开启或挡住视线等。

(三)住宅工程渗漏水问题仍有出现。主要是梅雨季节出现地下室漏水、墙面渗水、排水管漏水、小区积水排水不畅等情况。

(四)部分工程不同程度存在实体钢筋保护层、空间尺寸等不合格现象。主要体现在部分工程的层高偏差超规范要求,实体钢筋保护层超允许偏差。特别是一些市政桥梁工程,对钢筋保护层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合格率相对较高。此外部分工程二次结构及砌体施工质量不佳,如门垛施工不规范、二次结构砼成型粗糙、砌体砂浆不饱满、墙体转角缺少构造柱等。

(五)部分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桥台后处理标准偏低,施工不规范。如部分桥梁工程桥台后仍采用搅拌桩+矿渣回填的工艺,施工单位对矿渣粒径控制不严,未严格实行矿渣回填分层回填、分层压实、分层检测,工后沉降不易控制。

五、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措施和建议

(一)推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等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等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切实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的监管。在前期设计阶段,加强对引发业主投诉较多的设计方面的专项审查,重点突出审查住宅建筑户型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电梯、给排水管道、空调室外机等可能对居住功能产生影响的部位。下半年制定印发《温州城镇道路桥头跳车处置导则(试行)》,提高我市城镇道路路桥过渡段设计标准。

(三)严格住宅工程质量全装修分户验收制度落实。全面实行全装修住宅分户质量第三方检验评估制度,开展户内装饰、水电安装、智能化、通风采暖、室内环境等内容的评估,公正独立出具分户检验评估报告,促使建设各方提升工程交付质量。运用“安心收房”应用场景,在“主体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分户验收”三个阶段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并通过“安心收房”系统收集和反馈业主意见和建议,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理工程质量信访投诉,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加大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力度。制定发布涵盖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艺标准》和《温州市质量安全手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直观展示标准做法,指导现场施工。进一步提升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强化施工现场样板引路和精品带动作用,提升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

(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工程品质提升,开展涵盖住宅工程桩基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排水管网施工等各个阶段的专项检查并进行量化排名,督促各地各单位强化责任落实。贯彻落实我市“桥头跳车”专项整治精神,按照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原则,提升设计标准,强化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管理,重点整治进场材料不合格、未按图施工等问题,切实改善“桥头跳车”现象。

(六)推进智能建造场景应用,强化数字化场景使用覆盖。结合我市优质工程创建,进一步推进BIM、建筑机器人、智能化施工、智慧工地等智能建造场景的应用水平,打造一批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骨干企业,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大力推动“浙砼管”、“安心收房”、工程竣工图数字化管理、电子文件归集(工程档案管理)等系统的应用,提升工程数字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