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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预验即试产”助企早开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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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000多平方米的新厂房刚于1月底完成土建工程,3月底就通过了预验收,如今二楼的仓库已开始使用。这要是在前些年,要等到整体竣工验收后才能使用。”站在扩建后的新厂房前,浙江省乐清市宏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雪飞说道。
乐清智能电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周仕根 摄 近年来,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之一,乐清市聚焦企业投资项目验收周期长、投产收益慢等痛点,在浙江省率先推进工业厂房“预验即试产”改革,创新“分栋分层预验”“政企合同履约”“承诺容缺受理”等举措,实现项目平均投产时间提前近4个月。 据统计,2022年,乐清市完成“预验即试产”项目108个,累计新增工业增加值8.58亿元、税收1.12亿元,相关改革举措被吸纳到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并加速复制推广。
工作人员到乐清湾临港工业区企业开展预验收。乐清市委宣传部供图 今年以来,包括乐清市宏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老旧厂房拆扩建项目在内,乐清市已完成“预验即试产”项目13个,其中面积最大的是乐清语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建筑面积为30000多平方米,据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目前已经陆续安排新机器进入新厂房安装。 为了让企业最大程度实现早投产早收益,乐清市相关部门突破“先竣工验收后投入生产”的传统模式,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在申请“预验即试产”后通过订立“政企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履约条件下允许企业提前进行设备搬运、安装、试生产。 与此同时,针对一些企业对建筑施工规范不了解,导致验收环节多次整改、延误投产等问题,在工程审批阶段,乐清市将质量安全监督介入环节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后前移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后,提前开展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住建、资规等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指导和宣传,让企业精准了解验收流程、验收内容、评定标准等技术规范,力促项目预验收“一次过”。(朱建波 张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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