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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温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考核工作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3-03-28 10:47:39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优质结构工程考核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温住建发〔2021〕142号 )文件的要求,现将温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考核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工程属地质监部门负责优质结构工程创建管理与推荐工作;行业协会负责优质结构工程创建指导(交底)、登记及施工过程评价工作;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负责优质结构工程考核工作。

二、优质结构工程工作由市优质结构评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公布。

三、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工程属地质监部门提交《温州市建设工程创优计划申报表》(附件1),经工程属地质量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申报单位登录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网站(网址:https://zlgl.wzzjis.com:18001)“房建、市政质量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将参加优质结构评选的工程进行登记入库(具体操作说明见“企业端操作手册”)。

四、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施工期间、主体结构(包括钢结构)施工期间,申报单位应分别向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申请施工过程评价。市政工程道桥项目在路基或桥梁下部结构施工期间、其他类型市政工程在工程进度50%前,申报单位应向温州市市政行业协会申请施工过程评价。鼓励申报单位通过行业协会开展创优咨询活动。(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桩基施工过程评价联系电话:86787582、主体施工过程评价联系电话:88826758;温州市市政行业协会施工过程评价联系电话:88138410)

五、申报优质结构工程考核的时间节点为:房屋建筑工程在主体结构结顶、砌体工程基本完成之后,主体中间结构验收之前;市政桥梁工程在桥面施工之前;市政道路工程在沥青面层施工之前(其他类型市政工程请在申报工程登记入库后联系市质安总站确定考核节点)。申报单位应通过“监管系统”对已入库的工程进行考核申报,分批分段进行中间结构验收的工程,在每次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前均应申报优质结构工程考核,市质安总站根据工程现场施工进度等实际情况联系申报单位确定该工程考核日期。

六、申报单位在监管系统申报考核时应上传廉洁自律承诺书(网站上可下载)、工程形象进度表施工进度栏里应详细填写工程施工进度(房建工程应明确各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及砌体工程施工进度)。

七、市质安总站随机抽选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进入施工现场,听取申报单位创优质结构情况汇报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质量的评价;检查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包括观感质量和实测质量)、工程结构相关技术资料;同时核查过程评价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按《质量综合考核表》 (附件2、附件3)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值达到85分及其以上的工程方可进入优质结构评委会评。属地质监部门应做好协助考核工作。

八、申报单位应按时进行申报工作,未及时申报优质结构考核的工程不得参与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在优质结构工程考核过程中,申报单位应做好现场迎检辅助工作,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项目经理应到场。

九、申报单位对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到位,属地质监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签署整改复查意见(附件4)。申报单位应把整改复查意见和整改回复材料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上传“监管系统”进行归档。

 

附件1温州市建设工程创优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2温州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综合考核表.docx

附件3温州市市政工程优质结构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综合考核表.docx

附件4优质结构工程考核质量问题整改复查意见.docx

  

                       

  

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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