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3-00042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增长与行业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陆续出台“温9条”“温15条”“温6条”等措施,率全省之先推出“安居贷”创新贷款政策,积极推进房票全域流通和安置性商品房并轨销售,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趋稳。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起草建筑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及系列配套工作方案,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202.5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为35.40%,超额完成省定目标。深入开展建筑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启动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96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4.9万平方米。
(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整体大美与局部蝶变。“精建精美”全年累计开工项目286个、建成312个,完成投资966.5亿元,国庆节前实现温州文化展示中心、东屿电厂有机更新二期等项目集中开工。构建风貌管控体系和配套政策标准体系,鹿城禅街-五马街-公园路等12个城乡风貌区入选全省样板;鹿城府东、瓯海新桥等8个未来社区入选省级名单,瓯海山根村及中庚漫游天地入选省未来社区运营最佳实践案例;16个乡镇(街道)获评美丽城镇建设省级样板。实施19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10个村落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增补历史建筑20处、完成率200%,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18处、完成率120%。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全年开工项目240个、开工率114%,竣工项目199个、竣工率100%。
(三)坚持提质增效,统筹推进功能补齐与能级提升。开工府东路过江通道、七都二桥,瓯越大道南段快速路一期高架工程建成通车。新建改造城市道路64.4公里,完成率124%;打通断头路31条,完成率155%;建成全市首个学校地下停车接送系统,新增停车泊位6.87万个、公共停车位9545个,完成率分别为137%和184%;启动新一轮高压电力上改下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滨海水厂一期工程和瓯江南北联网保供水工程(乐清片),新建供水管网59公里,完成率118%。新建省级绿道487公里,完成率180%,打通16个设区市间、区县间交界面,乐清清和公园绿道入围省级最美绿道候选。完成《温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评审稿),新建燃气管网200公里,完成率110%。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8.05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50公里,完成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开工建设瓯海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与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国有土地上4427户安置任务,实现征迁未安置5年以上“动态清零”目标。启动城中村改造16个村(区块),完成签约3435户。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560套,基本建成29445套,2018年底前开工项目竣工率达到99.6%、交付率达到87.3%。全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71个,其中完工88个、开工83个,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12台、完成率163%。2021年获评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综合考评优秀设区市,鹿城松园小区列入住建部重点项目联系点,瑞安清莲小区列入省厅重点项目联系点。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184个、57349套(间),占“十四五”任务43.78%,其中2022年民生实事任务完成率109%。强化公租房基本保障,开工筹集公租房891套、完成率139%,发放租赁补贴38135户、完成率120%。稳步推进人才住房保障,全市筹建人才住房30.5万平方米,配售人才住房921人,配租1406人,全市发放人才住房补贴5495.19万元。
(五)坚持塑造变革,统筹推进改革提效与制度重塑。大力推进行业数字化改革,“全链管”应用被列入温州市2022年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积极推进新城建试点,启动温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应用建设,持续开展“放心征迁”场景应用试点,上线试运行温州市施工图二三维BIM联审系统,“智慧排水”获得住建部新城建简报推广,成功入选“智能建造”国家试点。继续深化建筑许可改革,开展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全省试点工作,投资3.0平台办理联合验收手续任务完成率185%;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实现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预验即投产、验收即领证。打造城市治理创新模式,开展“品质城市 深度体验”系列活动11场,发现问题88个,收到阶段性成效71条。
(六)坚持底线思维,统筹推进城市安全与社会稳定。强化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获评钱江杯工程16个,创成省级标化工地50个,全市“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8个“红色工地”获评省级优秀。强化房屋安全管理,提前一年半实现全省城镇危房三年解危行动目标。全力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7月底完成排查约217万户(幢),鉴定确认危房2800户(幢),已于9月底100%完成解危。持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完成465个无物业小区清零,创新五方监管模式破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难,新增省级“红色物业”30个。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连续奋战7个昼夜建成全市首个方舱医院,完成省厅部署的健康驿站建设任务12135间,完成率300%以上。
(七)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三新”、“品质城市·空中课堂”等系列培训9期、“党代会精神”等主题讲座7场。巩固清廉机关创建成果,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权力规范运行。组织开展“全面对照、全线整改、全域治理”专项行动。把巡察整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认真制订实施巡察整改方案,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高标准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住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一核十片”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大都市区一体化战略,加快打造现代化拥江滨海花园城市。2023年,“一核十片”重点实施温州国际博览中心、温州文化展示中心、东屿电厂有机更新二期等重点项目30个,建成鹿城墨池-东瓯王庙-县学前改造提升工程、龙湾高新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瓯海梧田老街项目等一批标志性工程。建成瓯海大道西延三期、环山北路拓宽等一批东西向骨干道路,打通断头路15条以上、新建停车位5万个,深入实施新一轮“上改下”行动,建成市区易腐垃圾处理厂和乐清过江供水管道工程。
(二)深入开展“共富单元”先行行动。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核心,以建设共富单元为引领,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全力打造绿色、宜居、智慧、韧性、人文的城乡幸福美好家园。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有机贯通的美丽城乡建设体系。2023年,城乡风貌区新开工25个,力争创成省级样板10个以上;未来社区新开工36个,力争创成省级未来社区5个以上。老旧小区新开工40个、续建59个,加装电梯150台以上;创成省级美丽城镇项目8个以上,农污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8%以上。全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万套(间)以上,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万户以上;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含货币化安置)12000套,持续推进“安置提速”,擦亮“温暖安居”金名片。
(三)深入开展“全产业链”转型行动。深化建筑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坚持供给侧改革,培育新型建造模式下产业发展新动能,营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协调各部门做好《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贯彻落实工作。深入推进央地合作试点,支持本地企业与央企、大型国企组建联合体参加招投标。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完善市场信用机制,深化“无欠薪”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重点,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做好建筑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再分配工作,破解建筑市场壁垒问题。深化建筑领域“双碳”行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95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3%。
(四)深入开展“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持续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坚持精准施策,加快支持政策落地,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存量盘活,停止新建安置房,落实房票在征收补偿、人才住房等领域的全面应用。支持商品住宅库存量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地方,适时将已竣工备案的未售房源由属地国有平台公司企业以优惠价格购买用于政策性住房。加快配售型人才住房销售。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项目投资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深入开展“数字改革”突破行动。以新城建、智能建造“双试点”为引领,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升,加快传统建造工艺向新型智能建造迭代升级,培育数字建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启动温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应用建设,完成温州市施工图二三维(BIM)联审子系统试运行及全面应用。在瓯江新城等“一核十片”重点区块全面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做到新建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全覆盖,试点个别重点项目BIM正向设计。在滨江商务区、龙港新城等重点区块试点建设以集成改革为目标的城市信息模型,在温州海经区等地打造集多跨协同的一网统管应用场景。组建“新城建”(智能建造)产业联盟,设立研究中心,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合作。
(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跃升行动。将法治要求贯穿于房屋征迁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提升依法征迁工作水平,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征迁工作有序推进。完善政策配套支撑,制定出台《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办法》《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指引》等配套文件。全域应用“放心征迁”,探索突破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流程衔接上的障碍。发挥温州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的作用,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提高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规范评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