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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和《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浙建建〔2009〕25号),现就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期对象:持有我委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且持证人员年龄未超过相关工种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班期安排:已办理好报名手续的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延期教育,班期安排如下,学员名单见下表附件:
期次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场安排 | 考生名单 |
2023年 第1期 | 2月12日 | 上午 8:30—9:30 | 见培训当天考场指示牌 | |
2023年 第2期 | 2月12日 | 上午 10:30—11:30 | 见培训当天考场指示牌 | ![]() |
后续期次安排将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考试需携带笔、身份证、特种工证书、复习资料
三、延期教育考试须知
1、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校考试:①戴口罩②无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
2、学员近期如有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请主动请假,改报后续延期教育批次。
3、学员车辆不准进入学校。请学员提前规划出行方式,留足交通时间和停车时间。
4、延期教育、考试全程请佩戴口罩,为避免人群聚集,学员可在考试开始时间前30分,经体温测量合格后进入学校。
5、学员根据规定流程和路线,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入教室及考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不予参加延期教育及考试。
6、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7、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结束按指定路线离开考点。
8、学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配合者取消延期教育资格。
四、地址:温州市上陡门前庄路179号温州建校综合楼
咨询电话:55597164 黄老师 55597168 林老师
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