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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二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期教育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8 08:46:58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和《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浙建建〔2009〕25号),现就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期对象:持有我委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且持证人员年龄未超过相关工种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班期安排:已办理好报名手续的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延期教育,班期安排如下,学员名单见下表附件:

期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场安排

考生名单

2023年

1

212

上午

8:30—9:30

见培训当天考场指示牌

附件:2023年第一期考试学员名单2月12日8点半上午.xls

2023年

2

212

上午

10:30—11:30

见培训当天考场指示牌

2023年第二期考试学员名单2月12日10点半上午.xls

后续期次安排将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考试需携带笔、身份证、特种工证书、复习资料

三、延期教育考试须知

1、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校考试:①戴口罩②无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

2、学员近期如有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请主动请假,改报后续延期教育批次

3、学员车辆不准进入学校。请学员提前规划出行方式,留足交通时间和停车时间。

4、延期教育、考试全程佩戴口罩,为避免人群聚集,学员可在考试开始时间前30分体温测量合格后进入学校。

5、学员根据规定流程和路线,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入教室及考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不予参加延期教育及考试。

6、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7、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结束按指定路线离开考点。

8、学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配合者取消延期教育资格。

四、地址:温州市上陡门前庄路179号温州建校综合楼

咨询电话55597164 老师    55597168 林老师

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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