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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需提供材料
1、《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申请表》1份
2、《资金入账确认书》
3、企业保证金退还账户(须为企业基本户)的开户证明复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如存在免缴情况的,请到缴纳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二、办理程序
1、企业填写《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发送至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稽查科邮箱1536200597@qq.com,并电话(88900199)告知工作人员;
2、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同时向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实企业近两年是否发生严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需7个工作日)
3、如不符合退还要求,市建管总站工作人员告知企业;如符合退还要求,企业持上述材料于一个月内至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温州市府东路561号10号楼(住建局)2楼215室,电话:0577-88900199)办理退还手续;逾期不办理,将重新发放到各县市区核实是否存在欠薪行为。
4、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开具《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并在“智慧建管”平台调整企业保证金缴纳状态。企业持《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到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退还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建筑业企业退还保证金申请时,应向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就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有无存在欠薪行为提请核查。经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退还。
2、企业所提供材料需全部加盖公章。
3、保证金退还申请理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并填入《退还申请表》):
(1)缴存满两年,期间无民工工资投诉情况出现,现申请退还;
(2)根据文件要求,企业应返回属地缴纳保证金,现申请退还;
(3)现金置换保函或保险;
(4)若退还理由不属于以上情况,请电话咨询。
四、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