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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建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3 14:24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温州“续写创新史”殷殷嘱托20周年,更是全面推进高水平法治温州建设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守正创新、担当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法治保障提供了住建经验和住建样板。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牵头我局法治建设总体安排,细化分解具体任务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工作推进。在中心理论学习小组上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在法治政府“五大领域”上再深耕,在短板工作上再完善,重点把依法行政提质、法治素养提升和数字赋能铺开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议事日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逐级认领责任,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力加强

2022年我局印发了《温州市住建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提升提供制度保障。

规范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清理及相关工作》精神,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及相关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跨区换证2人,调离注销2人,恢复局属执法单位4家,申领执法证件39个。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职能权限,与局属4家执法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了委托事项、责任、期限等内容,确保执法工作有序运行。

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我局积极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能,聚焦精准治理,注重长效提升,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活动。去年我局行政处罚总数为23宗,罚没收入223.32万元,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616宗,予以许可1548宗,行政征收总数为25次,征收总金额133.87万元,行政确认总数为21次,同时开展各类行政检查共1232次。另外,行政应诉(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64件,行政复议42件,依法行政和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优化执法流程管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我局出台了《温州住建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规定》、《温州住建局关于加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指南》和《温州住建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文件,明确职责边界,锚定流程节点,不断深化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及重大决策等行政行为的全流程规范,继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并组织专项督查和案卷评查,打造行政执法规范性闭环。

深化涉企柔性执法措施。切实把“柔性执法”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初次不罚、无错不罚制度,优化日常执法的新型监管模式,制定并公布了我局柔性执法一件事(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及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并报送行政合规典型案例。

(三)制度规范能力显著提升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要求,深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局属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各自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以其他形式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自查,并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指导。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等精神,对我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代拟的《温州市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对其制定主体、依据、权限、程序、送审稿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逐一审核确认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根据市司法局要求,遵循“涉及谁的职权,谁提出清理意见建议”的原则,我局对2部省政府规章提出了修改建议。

(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全面深化

根据省厅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执法要素与省建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对接,实现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网上公开、实时监察、有效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促进阳光执法,我局数改+执法新模式稳步推进。根据要求认领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国家库、省库执法事项,部署开展掌上执法工作,全力配合省厅开展新系统上线各项测试及功能应用工作,通过任务分解,工作目标落实等方式加大监督、加强指导,提前实现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全覆盖,牵头做好监管一件事省市事项认领及检查覆盖,圆满完成了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及互联网+执法的各项考核指标。

(五)行政调解能力不断增强

继续深化红色调解工作制度,成立市物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妥善处理市仲裁委委托的12件物业仲裁立案案件,成功调解物业服务纠纷30余件,聘请法律机构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专门开设法律援助,积极协助调解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20余件,有效推进物业矛盾化解。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及相关格式文书,今年共收到裁决申请1件,作出1件,并及时做好与复议诉讼机关的沟通对接,依法、有效解决拆迁纠纷。着力推进住建领域突出矛盾调解工作,在护航二十大、平安温州“三大行动”和其他敏感时期、节假日期间,认真开展涉稳矛盾事项排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掌握动态,及时推进矛盾案结事了。

(六)普法宣教活动有序开展

深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局梳理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个性工作内容,及时制定出台了《温州市住建局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统领普法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大力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行业法规规章宣传,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知识线上竞答活动,《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法治宣传工作,参加“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温州市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同时,通过邀请专家线上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系列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二、工作不足及2023年工作思路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有序有力,并取得一些实效,但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和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的总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同时也还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如应诉能力建设不足、具体制度执行刚性不强等问题。下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中心工作,主动回应“两个先行”提出的法治需求,锐意进取,善作善成,不断在法治建设各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进一步深耕基础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一体化改革。积极对接行政行为码及其他增量开发内容,在平台接入、事项移交、主体管理、监管审批等各方面协同发力,同频共振,以数字化改革推进我局智治能力提升。二是加强信用管理。通过健全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优化信用建设常态化管理、完善信用修复等方式,继续夯实住建领域的信用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完善和日常报备管理,凸显该项审查在法制审核中重要地位。四是完善合法性审查。紧扣流转节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合同及重大决策、行政处罚等的合法性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结合制发的《加强具体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及《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办理规定》等文件,依托执法办案系统及大综合一体化平台,严格流程管理,强化执行落实,在数字化改革和执行力建设上协同发力,实现数字化手段和业务的深度融合,完善全过程、全链条数字监督工作新模式。同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日常监察和专项督查,加大督查评查的覆盖面、穿透力和实效性,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和规范投诉举报处理能力建设,着重减低败诉败复案件发生,切实提高防范和抵御执法风险的能力。

(三)进一步增强宣教质效。深入贯彻省建设厅及温州市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干部旁听重要案件庭审,按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出庭应诉制度,分批次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专业法治培训。同时注重提升法治宣传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发挥“温州住建”微信公众号的辐射作用,及时发布重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实用性,扩大影响力,让普法和执法双效叠加。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陈甲,联系电话:0577-8998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