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3-0025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3〕81号 |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工作检查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和勘察设计暨消防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强化质量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温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和勘察设计暨消防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各县(市、区、功能区)在接到省、市通知后,认真组织部署,重点对辖区内2021年以来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以及相关企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进行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共自查项目287个,发放整改通知书71份。
在各县(市、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查检查的基础上,我局于10月20日至10月30日组织开展市级抽查检查工作,共随机抽取检查了43个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1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个,二次装修工程7个,石油化工类危化品项目4个,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6个,项目范围覆盖14个县(市、区、功能区),14家勘察单位,36家设计单位,1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市级检查的项目中,无漏审强制性条文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形,但存在漏审较多违反“应”字条款。对此,我局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责令相关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整改落实。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勘察设计市场总体规范,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总体平稳可控,但各地仍需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出于利益考虑不断压缩项目勘察设计费用和周期,导致部分勘察设计成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留下各种工程隐患;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间低价竞争现象屡有发生,部分项目收费明显低于成本价格;部分二次装修设计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做强做精意识不强,设计质量低劣;较多企业在“四库一平台”录入人员和业绩前,未认真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核验,证书和社保造假现象屡见不鲜;施工图设计文件上的人员签名与电子签章不一致。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心不强、质量意识淡薄,内审内控机制不健全,部分设计单位内部的三级校审流于形式,只签字不把关,各专业之间联审不到位,造成设计成果的错误没有被及时发现;个别设计文件尤其是设计说明,存在抄袭、复制、套用固定模板产生错误的问题;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对新标准规范未及时学习和跟进落实,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一般性条文的贯彻落实不到位。
(三)施工图审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企业的回复意见未作认真复核,存在审查意见回复遗漏或回复不到位现象;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时不够细致,通过审查的项目出现审查意见未落实,部分项目还存在漏审较多“应”字条款情形;对现行标准规范中部分条款的理解有偏差、不透彻,导致施工图审查机构间审查尺度不统一或审查意见不准确。
(四)绿色低碳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对建筑领域碳达峰相关工作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市(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等文件关于绿色低碳建设要求,甚至出现未将绿建相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设计条件;部分建设单位只算短期经济账,忽视绿色设计带来的长远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未认真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绿色低碳建设要求;部分设计单位落实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不力,个别项目未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少数项目专篇编制质量低下。
三、处理意见
我局结合本次检查工作和日常监管情况,对发现问题较多的下列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交由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复核,按照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1、项目名称:永嘉县云岭乡2018-5#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永嘉县楠溪江南陈观农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杭州建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问题事项:该项目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多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形。
2、项目名称:平阳县鳌江镇平河片蓝田B-12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高通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林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问题事项:该项目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多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形。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各县(市、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力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市场和质量执法监督检查,将事前勘察设计动态监管和事中事后质量抽查相结合,通过不定期、常态化抽查检查,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和行政处罚力度,对在本行政区内扰乱市场秩序、严重违反工程强制性条文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及时处理。
(二)着力健全质量内控体系,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委托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业务,保证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和费用。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内控制度建设作为规范企业运营的重要抓手。勘察设计单位要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一校两审”三级校审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审查工作,提升节能绿建审查能力,加大对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抗震设防等内容的审查力度,坚决筑牢设计审查最后一道防线。
(三)强化规范政策学习培训,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转型发展导向,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坚持把品质作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生命线。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理念,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绿色发展,助力工程建设绿色产业链形成和延伸。及时组织学习和传达国家、地方新出台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精神,增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
(四)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照本通报列出的问题和本次综合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详见附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各受检项目的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检查意见开展整改,切实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情况经检查专家组审核、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合格后录入施工图审查系统。各县(市、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跟踪复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内容落实到工程现场,并以本次抽查检查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设计源头质量。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