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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3 14:15:17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9-10月份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抽查的对象为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成果质量情况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及注册情况。检查方式采用评分法进行量化考评,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列出存在问题,受检单位负责人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对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检查存在以下问题,需进一步整改和规范:

1、企业没有自成体系的咨询成果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品牌意识薄弱;

2、部分企业未严格按照省操作规程及质量导则要求编制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控制系统和操作流程、制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无法真正发挥质量控制作用;

3、造价团队分工不清,岗位职责不明,导致工作面划分混乱,造价前后矛盾;

4、部分执业人员造价风险控制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5、咨询成果报告格式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完整描述工作内容及成果情况;

6、普遍存在清单编制说明与控制价编制说明没有分别独立编写的情况,且说明内容不全,表述不明确;

7、个别咨询成果编制质量较差,清单子目描述不完整,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存在较多错误;

8、过程性的依据文件归档不齐全,无法与其计价过程和结果相互佐证;

9、无健全的建材市场询价体系,无法保证市场询价的可靠性。

三、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综合评分情况,现公布2023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咨询企业作为行业主体应狠抓内部管理,规范和提升造价咨询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2、各造价咨询企业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订改进措施,完善执业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执业质量控制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