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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3-0021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3-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7 15:38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鹿城区、龙湾区住建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建设局,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随着《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我局2020年10月27日印发的《关于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交存工作的通知》已不再适用,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交存工作的通知.pdf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