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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04 11:23:16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温住建发〔202271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温州市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温州市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1日

温州市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精准做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强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建办[2020]6号)、《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 、《温州市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强化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提示单》,结合我市建设施工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近期全国疫情严峻复杂,省市间人员流动剧增,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各方主体、住宅小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疫情防控思想要再重视,能力要再提升,方式要再改进,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从严从紧、从快从实抓好我市建设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在我市不扩散、不蔓延。

二、适用范围

市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小区。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机关单位疫情防控措施

1.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机制。各单位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职能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员,及时接收疫情防控文件和浙政钉工作群信息,迅速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部署任务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2.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各单位要从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做好“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来访人员须扫“场所码”。按要求严格核验进入各单位人员核酸阴性证明和参与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人员的核酸阴性证明。

3.督促检查干部职工核酸检测。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按时间频次要求组织检查,对超过期限未检测的人员进行督促,对长期不检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确保频次不减、全员覆盖。

4.大力推进疫苗接种。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各类在岗人员全面排查,完成加强针接种;准确掌握本单位离退休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共同生活的 60 岁及以上亲属、在编在岗人员的 60 岁及以上直系亲属的接种情况,积极动员,推进疫苗全程接种,做到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5.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各单位要自行建立、完善出省、市审批备案制度,对干部职工出市、出省行程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人员出行情况清楚可追溯、应急排查迅速有效。要精准按照《温州市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重点地区出行人员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全程督促其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政策。积极倡导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支持旅游企业按规定承接疗休养委托服务业务,切实提升疗休养活动组织水平。

6.积极支持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要发动干部职工认真参加各类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主动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要通过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双报到双服务”等方式,全面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守好防疫一线,全面参与人员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基层网格各项急难险重任务。

如有新的文件政策对疫情防控措施有不同规定的,按新文件政策执行。

(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依照本方案内容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加强人员进出管控。各企业、各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入场人员测温、亮“防疫码”、扫“场所码”,加大“场所码”应用力度,提高场所扫码日活率。做好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现场、办公区、宿舍区的实名登记工作,严格防止工程无关人员入住。

3、加强人员健康管理。项目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落实每7天完成一轮工地全员核酸检测。定期安排施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各地住建部门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严格防范录用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已出现确诊或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区的工人上岗。

4、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管理。督促各企业、各项目部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非必要出入口全部关闭,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入场扫码、登记、测温。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企业要制定专人开展定期消毒,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工地食堂采用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5、加强工地应急管理。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各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发现“健康码”红黄码等重点风险人员,应安排涉疫人员及接触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在第一时间向所属区域社区网格员报告,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部门相关防疫工作。

6、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各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引导从业人员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尽量避免境外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服饰和冷链食品,谨慎从国内发生本地疫情所在地区购买商品。在接收快递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杀,做好个人防护。  

(三)物业小区领域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掌握小区物业疫情防控动态,督促物业公司要时刻关注全国疫情信息,一经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

2、加强小区现场管理。小区物业要加强小区出入口和车辆、人员进出管控,登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信息;规范落实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的要求;定期开展物业小区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清洁消毒,及时清理废弃口罩等垃圾。

3、加强快递外卖管理。小区物业要落实快递物品集中保管,定期消毒快递集中保管区域;认真核查外卖、快递人员的“温州防疫码”,未核查的或者防疫码有异常的不得进入小区。

4、加强人员健康管理。物业公司要督促物业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实现“应接尽接”;保安和保洁人员要每周1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5、加强疫情防控宣传。物业公司要积极向业主宣传疫情防控措施,协助社区(村、居)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和防控要求,提示业主要自觉做好勤通风、戴口罩、公共场合保持“一米线”以及平时勤洗手、不聚集、不扎堆的卫生习惯。

6.做好协助配合工作。物业公司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进行排查,做好流调、溯源和人员转运;小区物业主动做好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业主的生活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全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站位,强化统筹,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制度、措施,全面排查、精准掌控、严防死守,共同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

(二)加强监管力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实行网格化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边界,督促各参建单位、小区物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责令立即整改。

(三)加强信息交流。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信息沟通,如发现体温异常、防疫码异常等情况,如实、主动、及时上报,做到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工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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