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2-0342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2〕74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又值暑假期间,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时段。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建筑工地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现将《开展建筑工地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2日
开展建筑工地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为原则,全面加强建筑领域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提升未成年人防溺水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防护网,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溺亡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临时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业主及责任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围栏防护设施并加强监管。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到职责到底、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是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施工各责任单位应遵守建筑工地封闭管理的基本要求,在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的同时,应关注临时形成的“沟、坑、槽”的安全防护工作,要做到“临边必有栏,有栏必有网,有栏必有板”的基本要求。
四是利用“民工学校”加强教育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利用“民工学校”这一载体,对工地建筑工人及家属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建筑工人及其子女的防溺水教育,督促建筑工人对其子女开展“四不两会”教育(不在无成年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遇到突发事件不贸然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阻、报告,学会基本自护、自救办法)。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温州“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重要内容,同步谋划、协同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明确分管负责人,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具体工作情况分两次(8月14日、8月30日)报送,联系人:木建强,联系电话:56579229、13362798098(浙政钉同名)。
二是强化考核问责。把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重大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的,发生一起倒查一起,并依法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