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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2-0004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住建发〔2022〕31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温州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16:41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温州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8日


温州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

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工作方案

根据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房“浙建事”系统在温州上线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项目,推动温州市农房建设管理整体智治、高效协同。

(二)总体目标

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重塑农房建设管理体系。通过部署落实农房“浙建事”系统上线运行,推进形成多跨高效协同、工作闭环管理、场景动态联动的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到 2022 年5月底完成农房“浙建事”系统部署工作,到2022年12月底完成全市域应用建房审批全覆盖,到2025 年底全面实现我市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化运行,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为高水平建设美丽温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组建市级工作专班

成立由市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政务服务、大数据等部门单位组建市级工作专班,定期研商,明确任务、方案制定、技术论证等工作,研究解决系统落地应用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政策衔接、工作协同、机制完善等问题。

(二)系统部署前期准备

1.各县(市、区)组建县级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承办责任处室和联络员,做好农房“浙建事”系统部署对接工作。工作方案上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

2.各地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确定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名单,做好系统账号开通准备;着手在建农房信息录入、农村建筑工匠信息录入和农户建房审批流程真实数据测试的准备;提前与技术公司完成建筑企业、第三方测绘机构、通用图集等相关信息的对接工作;有农房审批系统地区提前制定系统切换计划。

(三)加强培训指导

一是抓好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干部对相关政策的学习教育,确保应用精准、流程清晰、机制完备。二是建立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居)的“一对一”帮扶指导机制,分层级抓好业务培训,提高一线业务人员实操能力,做到业务熟悉,操作熟练。

三、实施步骤

(一)系统应用准备阶段(2022 年 4月底前)

组织召开市级现场推进会,做好系统落地应用部署推进工作。以县为单元部署业务系统,完成系统部署前期技术准备工作,确保农房“浙建事”系统顺利上线运行。

(二)系统运行推广阶段(2022 年 5月底前)

在5月1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10户以上在建农房数据的系统录入,30%以上乡镇(街道)完成2户农户建房审批流程真实数据测试。5月底前全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完成1户农户建房审批流程真实数据测试,完成全市域全覆盖。永嘉县作为先行试点单位,需在6月底前实现线上建房审批全覆盖。

(三)系统常态化使用阶段(2022 年 10月底前)

完成系统全市全覆盖,数据持续更新,点击率明显提高,并趋于稳定,实现系统常态化使用,配合省建设厅优化系统性能,促进农房“浙建事”系统功能迭代升级。

(四)巩固和扩大应用阶段(2022年12月底)

巩固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全覆盖,探索开发特色应用场景,加强督导帮扶。同时,总结农房系统实际应用成果、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表彰优秀地区。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主管部门务必将农房“浙建事”系统推广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好部署落实,分管领导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按时推进系统融合部署,数据实时共享,适时切割,确保高质量完成系统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应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系统落地应用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在系统部署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面系统加强政策、人员、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统筹基层各方力量,做好群众宣贯及指导工作,打通系统应用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督导评价。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专班建立县级评价机制(详见附件4),请各地抓好落实。此外,市专班将定期组织县级自查、县级交叉检查、市级抽查,开展市、县多部门联合督导,对各地系统应用人员配置及账号落实情况、业务培训情况、落地应用情况、活跃度等开展督查,对于系统推进不力的地区,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温州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专班组成和职责分工.wps

2.温州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专班工作规则.wps

3.系统落地应用问题(经验做法)反馈清单.wps

4.温州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应2022 年度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