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专题  ->  温州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  培训信息  ->  培训信息  ->  继续教育
 
关于温州建校与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联合开展一、二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11:22:22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激发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解决工学矛盾,提升培训效能,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关于调整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建〔2018〕7号)文件要求,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为方便我市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组织一、二级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一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民航机场工程。

二级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一)课程类型及形式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类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二种,均采取网络教育的形式。     
 (二)培训学时    
   1.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主项、增项的判别:以注册证书为准,请各学员务必认真判别,正确填写,以免影响证书延续。     
三、报名流程

温州建校报名系统入口或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站教育培训入口→ 注册登录(忘记密码可通过手机号找回) →填写报名表(在期次中选择一建或者二建) →缴费中心→ 新建缴费订单→缴费结束后,回到报名信息界面,点击“学习系统”→完成学习考试后生成电子合格证 →一建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延期手续、二建浙江政务网办理延期手续     
四、收费标准

一级: 主项480/人;增项240元/人   

二级: 主项300/人;增项150元/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312804 、88315822 戴老师、符老师(温州建校)

88825898   林老师(建筑业联合会)

联系地址:温州市上陡门前庄路179号(温州建校)

          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楼3楼(建筑业联合会)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