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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建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3 16:22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高水平法治温州建设的关键之年,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2021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1年法治温州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法治温州建设六大抓手工作方案》及《温州市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注重稳步推进,聚焦破难补缺,关注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质效。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强组织,切实履行第一人职责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印发了《温州市住建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提升。

组织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建设中的指导地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扩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学习全面提升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的准确领会和把握,并自觉将其作为我局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强长效,持续把好规范文件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等精神,对本单位制定的《温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市政府代拟稿《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及网上公开制度。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本单位2020 年 12 月 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17件、修改5件及废止7件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公开。同时,对本单位负责起草(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也进行了清理,提出保留23件、修改6件、废止3件的意见。另外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为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施行,我局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重点清理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定。

(三)强规范,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管

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温州市行政执法“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了1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参考率和考试通过率均为100%。落实《温州市换发和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方案》,开展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和人员资格审查、完善人员身份信息、做好执法人员编号工作,确保一人一号,对符合行政执法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换发和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共67个。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与局属4家执法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对委托事项、责任、期限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保证审核质量,提高审核效率,根据《温州市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等规定,制定《 温州市住建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清单及法制审核流程图。做好合同(协议)的审核工作,21年审核合同共100多件,提出修改建议70多条,尽量保证合同(协议)在运作过程中安全有序。

深化涉企柔性执法措施。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全面助力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和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我局进一步深化涉企柔性执法的措施,对原有的涉企免罚清单、行政指导目录进行了调整,重新制定并公布了《温州市住建局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2021年)》、《行政指导目录(2021年)》,并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指导案例。

(四)强执行,全力推进互联网加执法工作

根据省厅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互联网加执法工作,全面实现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网上公开、实时监察、有效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促进阳光执法,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数改目标。在处罚事项网上运行工作中,要求各执法部门要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从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执行、案结归档等全过程在行政处罚系统上闭环处理。今年我局根据要求认领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国家库、省库执法事项,部署开展掌上执法工作,全力配合省厅开展新系统上线各项测试及功能应用工作,通过任务分解,工作目标落实等方式加大监督、加强指导,圆满完成了互联网加执法各项考核指标。

(五)强化解,有效夯实行政风险防控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红色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调解流程,建立调解工作台账,印发《关于修改温州市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完成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11个项目,调解成功率73%。成立红色调解党员专家库,各党员专家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调解项目参与率达100%,制作放置红色调解标牌,设立固定调解场所。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及相关格式文书,今年共收到裁决申请4件,作出1件,化解2件,1件正在调解中,及时做好与复议诉讼机关的沟通对接,依法、有效解决拆迁纠纷。推进住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法定优先,规范程序办理,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大会战、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大政治活动、“两会”、敏感时期、节假日期间,认真开展涉稳事项大排查,切实掌握动态,及时推进化解。

(六)强宣教,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政务处分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并组织参加“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温州市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做好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公民法治素养问卷调查工作。落实《2021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大力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住建行业法规规章宣传,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法治要求贯穿于行政工作全过程。举办执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解读,分析行政处罚的重要程序规定及存在风险,并组织观看了浙江省建设执法办案系统操作的培训视频。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优化制度梳理。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等精神,全面梳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点对制定主体、依据、权限及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核,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同时,做好执法事项移交工作对接工作,在制度层面理清我局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权责边际,协调处理在移交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调整和明确我局在本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的新定位和新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依托执法办案系统及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全面铺开,以数字化手段实现业务和监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全过程、全链条数字监督工作新模式。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重点任务、薄弱环节和风险高发领域,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日常监察和专项督查,加大督查评查的覆盖面、穿透力和实效性,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质效。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和规范投诉举报处理能力建设,最大限度防范执法的法律风险。

三是进一步提升宣教质效。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目标,深入贯彻省建设厅及温州市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同时注重提升法治宣传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