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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执业行为暨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6 09:04:22 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计价行为,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执业行为暨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

(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

(四)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8号)

(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六)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浙建站市〔2015〕54号)

(七)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评分标准》的通知(浙建站市〔2021〕8号)

二、检查内容和资料

(一)检查内容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成果质量情况。

(二)备查材料

1、2021年度温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

2、2021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档案资料;

3、企业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其他与检查相关的资料。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一)时间安排:2022年10月;

(二)检查组成员:技术监督检查工作由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总站负责,辅助检查专家从“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检查方式: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要求,采用企业自查与随机抽检企业、随机抽检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不超过企业数量10%比例抽取受检企业,每个受检企业抽查1-2个项目。检查采用实地检查、询问执业人员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束后,出具《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及编审人员执业情况评价表》(附件3),向被查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通报、复核检查情况,并签字确认。检查组现场检查时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有疑问的,可将相关资料带回复查后再行反馈检查意见。

检查分别对企业及相关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检查项目的平均分为最终的评定分数进行评价,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60分-80分(不含)的为合格,80分-90分(不含)的为良好,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检查评分表详见附件。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将全市通报,并抄告企业所在地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结果记入相关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一)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出具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浙江省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不良行为;

(二)若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约谈相关企业和人员;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

1.温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2021年度)

2-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表(准备阶段)

2-2.工程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评分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评分表(结算审核)

2-4.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表(成果文件审(校)核)

2-5.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表(终结阶段)

3.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及编审人员执业情况评价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6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执业行为暨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的通知.pdf

 2022咨询企业质量检查文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