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1-0340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1〕122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雁荡山、高新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能耗“双控”“减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结合2021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一类工作目标中有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组织开展建筑用能情况排查统计,梳理建筑能耗高、业主改造意愿强的建设项目,积极发动和支持项目业主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改造,做好全过程跟踪服务,加快推进节能改造进程。
二、提升物业小区节能管理水平
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环保节能宣传,将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以直白方式直达到小区、直达到住户。加强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全过程管理,鼓励通过改装节能照明、节约公共部位用电用水、提高使用效率等手段,合理利用能源资源。引导业主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适当使用小区公共照明、景观照明,节约家庭用电用水,尽量降低能耗。
三、加强建筑工地节能降耗管理
督促指导建筑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减少重复作业。合理安排工期,减少人工制冷制热需求。配合环保部门督促建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达标排放。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工艺,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四、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宣贯
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积极营造出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和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绿色低碳意识,逐步使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融入全社会的日常行为之中。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牢固树立绿色、节能、低碳理念,坚定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用实际行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全市能耗“双控”“减煤”攻坚工作作出贡献。请各地住建(建设)局分别于10月、11月、12月30日报送不少于一条具体实施的工作举措及其取得的节能成效(以节能量体现为宜)。
联系人:谷胜洪,浙政钉或OA路径:市住建局-科技设计处-谷胜洪,联系电话:89987098。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