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林南飞,联系电话:0577-89987112.
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市政府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查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计划执行、政策制定、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和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