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1-0323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各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规范物业服务项目评标行为,保证评标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更新温州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有从事评标工作的时间,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从事物业管理专业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相关工作4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
2.任物业项目经理时所管项目获评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的;
3.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曾任或现任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岗位职务的;
4.其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符合破格条件的。
二、更新方式和时间
此次更新专家库采取网络申报方式进行;2021年9月1日开通系统端口接受申报,2021年11月30日关闭端口结束申报。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登录:参照《温州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专家库专家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填写申报,并提供下列资料。
1.学历证书;
2.职称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由符合专家基本条件1的申请人提供)
3.物业公司出具的任职文书和获评示范(优秀)项目的文件(由符合专家基本条件2的申请人提供);
4.部门、协会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由符合专家基本条件3的申请人提供);
5.工作经历(内容简明扼要;但是,有物业公司工作经历的必须逐一列出);
6.其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和评标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专家入库流程
1.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2.申请人上传、填写所需相应资料;
3.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3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入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1.专家库中的现有专家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续聘。
2.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协助做好专家更新工作。
3.工作联系电话:89987105、89987108。
附件:温州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专家库专家申报操作手册.docx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