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1-0339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1〕86号 |
各县(市)住建局(市政建设中心)、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今年4月,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城市排水防涝短板明显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城发〔2021〕24号),通知要求各地要编制本地区的风险清单和整改方案。根据前期各部门的摸排情况,已形成排查清单(详见附件2)。请各地对照文件要求,摸排城市防洪、河道行洪、城区下穿立交、地下空间、小区地下室以及排水管网、雨水泵站等现状,核实完善排查清单(详见附件2)并对照内涝整治相关技术标准形成整改方案(详见附件3)。根据省市相关中央巡视整改方案整体目标要求,易涝风险点需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整治,请于7月14日前将排查清单和整改方案加盖公章通过浙政钉反馈我局。
联系人:陈子俊,联系电话:89987093,16605772896(浙政钉同号)。
附件:1.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城市排水防涝短板明显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浙建城发〔2021〕24号)
2.城市内涝风险隐患点排查清单
3.城市内涝风险隐患点整改方案(模板)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