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1-0337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1〕16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局(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2020年,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治理和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工地、扬尘排水治理、“铁锤”4号、城乡民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等,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根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我局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良好单位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生态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合格单位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不合格单位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局
希望各有关单位总结汲取经验教训,拓宽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思路,建立健全本地区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着力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继续做好2021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