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5/2021-0000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住建发〔2021〕2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局(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浙建〔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