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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置换、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温馨提醒
发布日期:2020-08-05 16:00:34 来源:市住建局 字号:[ ]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1、2020年6月30日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已用现金缴纳的保证金可用银行或保险保函代替;2、连续两年未被欠薪立案且未纳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建筑业企业,可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缴纳的予以金额返还。

我站特温馨提醒凡在温以现金方式缴纳农民工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1、缴存已满两年且未被欠薪立案或未纳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建筑业企业请到原保证金缴存管理部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2、缴存未满两年的建筑业企业到原保证金缴存管理部门用银行或保险保函代替现金缴纳的保证金。

原缴存管理部门为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原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保证金置换办理流程:

1、请填写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置换申请表,并发送到邮箱地址:1810660173@qq.com

2、根据我站邮箱回传的缴纳通知书到金融机构办理保函;

3、持保函到我站办理现金退还手续;

4、持我站现金退还通知书到原缴存银行办理现金退还。

 

附件: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置换申请表

 

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

2020年8月5日

 关于置换、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温馨提醒附件.docx

关于置换、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温馨提醒.pdf

已办理保证金委托管理金融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