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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局转发文件要求,将开展市本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一)市本级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约情况、合同中计价依据的使用情况、在建工程合同双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约定情况、文件的规定执行情况。
(二)市本级在建工程的资质挂靠、人员挂证情况,项目违法转包、肢解分包等情况。
二、评价方式
(一)第一阶段:自查。所有市本级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互评,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附件1),于7月25日前报送至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发送邮箱wzjsgczjglc@163.com)。
(二)第二阶段:抽查。根据双随机原则,市住建局抽查20个市本级在建工程(附件3),重点查互评表得分低或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工程。履约评价工作暂定于8月3-13日,被抽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附件2)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双方盖章),做好迎检工作。
(三)第三阶段:督查。省建设厅将于今年9-10月对各地开展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价要求
(一)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监督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履约评价工作。
(二)对履约评价结果为“好”的工程项目将通报表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对履约评价结果为“差”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联系人:朱丹 联系电话: 88900199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