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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3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精神,重点提高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完善工资计酬形式和支付方式,加强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监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商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了《浙江省建设领域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重点在我省建设领域推广使用,切实加大指导力度,规范用工实名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附件: 浙江省建设领域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pdf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