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保障申请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就市本级人才住房补贴办理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通过公示获得人才住房补贴资格的对象,自即日起将暂停办理协议签订手续,待疫情平稳后,中心会通过短信告知具体恢复时间。用人单位也可以在补贴发放月补贴发放前统一前来签订协议。 二、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审核业务正常开展。 三、各人才和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渠道进行业务咨询,尽量减少往来。咨询电话:89987298、89987015。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温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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