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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0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住建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备案物业监管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2 10:11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局、鹿城区房管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2月11日,市纪委督查组发现苍南县灵溪镇学士苑小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反映出自国务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后,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及其接管的物业项目还存在漏管、失管问题。为防止因企业和物业项目漏管、失管造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力,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未落实疫情防控“六个一”措施的,查到一起、处理一起,将该物业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者企业“黑名单”。

二、2月12日17时之前,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未依法备案的,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向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管项目,逾期不报告的,发现一例,将该情形列入企业失信信息。

三、2月13日17时之前,有在管项目的企业未报备的,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向企业注册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企业信息,逾期不报备的,该企业信用以最低级评定。

四、各县(市、区、功能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排查,区分项目的物业管理、业主自管、社区代管及其他管理模式;主动对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在本辖区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数量(包括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的企业),全面掌握物业项目和物业服务企业数量。

五、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县(市、区、功能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分会)要进一步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共同督促会员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