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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0-0338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住建发〔2020〕263号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贯彻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10:34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省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16号)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增加低风险工程范围。根据浙建〔2020〕16号文件中关于“低风险工程免于审查”的要求,经评估,增加了我市低风险工程范围(详见附件)。对于符合低风险工程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可要求免于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将免审承诺书与全套施工图一并上传施工图审查系统作为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的依据。各地住建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应进入系统检查所上传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并定期核查免审项目是否符合低风险工程条件,技术力量不足的可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协助核查。核查发现免审项目不符合低风险工程条件的,应责令建设单位及时送审;发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申报时弄虚作假的,应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其承担的其他工程项目纳入重点监管。

二、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根据政府数字化转型改革精神,我局已经将原“温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升级为“温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设计文件数字化全过程管理系统”,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免审项目申报和施工图上传存档、绿色建筑和能耗信息登记、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上传和审查、事中事后抽查和整改反馈、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试运行以来情况良好,已经具备正式运行条件。请各地在审批和监管工作中全面应用该系统,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施工图数字化管理,并积极探索建立差异化质量监管制度。

附件:

1、温州市增加的低风险工程范围

2、免于施工图审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

2020年住建发263号附件.docx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