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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5/2020-0339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住建局
关于加强住建领域防寒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9 19:11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房产管理中心、市政局(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据温州市气象台报道,受强冷空气影响,29日中午至31日,我市将迎来全范围、高强度的寒潮天气,市区和平原地区最低气温为-2至-4℃,有冰冻;西部山区为-4至-6℃,有冰冻或严重冰冻,又正值年末施工高峰期,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高发期。为积极落实住建领域防冻、防寒、防火、防疫等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做好超强寒潮防御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作部署,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低温施工防范工作。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寒潮防御工作,提高安全意识,督促建筑工地做好防冻、防寒各项工作措施。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针对强降温、降雨等天气特点,灵活安排不同工种作业,就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和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季节性安全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一是加强工地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做好御寒工作准备,提前安排、合理控制工程施工进度,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重点加强对现场临边及洞口、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已开挖的基坑等重大危险源部分的检查,遇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二是提升物业小区安全管理,督促各物业公司和物业项目提前做好用水、用电、防冻、防滑等各项防范准备工作,防止出现水管漏水、单户断电路面结冰易滑等问题,做好防寒温馨提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强化危旧房安全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加强网格化巡查和重点危旧房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因大风、雨雪等发生冻、塌事故。

三、落实御寒防火措施。各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天气变化,改善一线施工人员的作业环境和生活条件,提高职工临建宿舍保暖御寒性能,配备、发放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防寒保暖用品,重点做好作业期间防滑、工人居住取暖防一氧化碳中毒及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杜绝私拉乱扯、超负荷用电等行为,严禁现场作业人员采用明火取暖,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乡镇街道、物业服务企业、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9日